考德上公培消息,隨著2014國家公務員考試進行時,2014地區(qū)省考也即將拉開號角,2013年湖南公務員考試報名時間為3月18日-23日,筆試時間為2013年4月13日進行,預計2014年湖南公務員考試也是三月中下旬報名,4月份進行筆試。根據(jù)歷年的報考慣例可以看出每年的報考情況變化不大,所以報考2014年湖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的考生也可以參照2013年湖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公告。 離2014湖南省考還有一段時間,小編提前搜集整理了“2014湖南公務員省考政審注意事項”希望能幫助到各位考生,以便考生更加了解湖南公務員考試政審內容的情況,這樣報名考試才能事半功倍,更多消息請關注湖南公務員網(wǎng)。以下是湖南公務員考試政審注意事項,供考生參考: (一)政審在什么階段進行? 一般公務員考試的政審是安排在體檢合格之后進行的,應該是考生錄取上崗前的最后一關,政審考察的對象為筆試、面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人員?疾靸热葜饕▓罂颊叩恼嗡枷搿⒌赖缕焚|、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二)政審考察的對象有哪些? 考察對象應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能夠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具有履行職位職責必備的素質能力,能夠模范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yè)道德、家庭美德,清正廉潔自律。根據(jù)國家有關文件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1、不具備報考資格條件的。具體包括: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在公務員招錄和其他人事考試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且仍在處理期內的;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已登記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以及不符合報考職位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和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2、未達到公務員基本素質標準,有公務員職業(yè)應當禁止的行為的。具體包括: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罷工的;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壓制批評,打擊報復的;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和公眾的;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shù)?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嚴重違反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3、曾有違法違紀違規(guī)行為,影響公務員形象的。具體包括:觸犯刑律被免于刑事處罰的;曾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曾被開除黨、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近三年內曾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后不滿五年的;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責令辭職不滿三年的;隱瞞個人重要信息,以致招錄機關無法了解真實情況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以及其他不宜擔任公務員職務的情形。 5、對報考省級機關的涉密等重要職位的人員,凡是重要檔案材料不全、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無法進行有效考察,錄用后有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其中,報考人民警察職位(含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的司法警察職位)的,除以上情況以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1)曾受過少年管教或近兩年內受過治安拘留處罰的; (2)配偶、直系親屬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因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判刑的,或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3)配偶、直系親屬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因嚴重政治錯誤或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或有邪教組織的骨干分子且頑固不化、繼續(xù)堅持錯誤立場的; (4)配偶、直系親屬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在國(境)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或有國(境)外的政治背景在考察期滿30天后仍無法查清的; (5)有不宜錄用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相關推薦 2014年湖南省公務員考試筆試專題 |